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财政部对于印发<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预﹝2020﹞10号)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对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》(粤府办﹝2017﹞16号)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印发&濒迟;对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&驳迟;的通知》(东府办﹝2019﹞51号)《对于批复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东财﹝2023﹞205号)《对于2023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审核结果的通知》(东财函〔2024〕1004号)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,提高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,现将我院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审核结果公开如下: